Monday, December 17, 2012

別再運吉






我們就算卑躬屈膝的去哀求愛,到最終還是會得不到,而且還會成為連自己也鄙視的人。

到時連自己都不愛自己了,真正的無路可走。





變,但要當自己是商品嗎?

只有商品才得要不斷去迎合市場口味。譬如手提電話,市場喜歡大屏幕手提電話,就推一部超大屏幕的,市場喜歡電話要有拍照功能,也要可以聽歌,於是就統統將所以功能都加進去。市場喜歡女生甜美,我們就不斷拍一些 Kawaii 的照片,市場喜歡女生小鳥依人,於是我們在男生面前就只懂點頭,市場說穿高跟鞋的女生才具魅力,明明自己喜歡穿 converse,卻天天穿上高跟鞋。這樣去改變自己迎合大眾口味的話,就先要狠心地將自己當做商品,再向外推銷。


縱使我們成了合大眾口味的商品,滿有market了,但我們最想最想找到的,不是一個,會陪你看一部一百八十分鐘內只有五句對白的電影、不介意你坐著看電視時會棟起雙腳、無論你煮的多難吃也會吃光、你留長髮剪短髮也會說好看(等等)的人嗎?

我們好好包裝了自己,向外推銷出去,但想找的是,那個你拆掉了所有包裝,仍說喜歡的人,一個完全接受自己的人。

又回到最初的起點,不是很運吉嗎?



變,是為著修煉自己,是為著可以更愛自己,是為著活得更舒坦,是為著 to be a better person。這樣去變,才好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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